《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解读
平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为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而拟发的主动公开性文件。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9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95号),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能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上精神,切实提升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意见》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市《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市森防指办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后,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既充分体现了省政府《意见》精神,也结合了我市实际,分为强化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灭火能力四个部分。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实施意见》从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靠实火灾预防监管责任三个方面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分级分类、分区分类的责任体系,完善“防”和“救”责任链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实施意见》对应急、林草、森林公安、林草经营单位及其他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围绕“防”和“救”两大关键环节,从会商研判机制、预警响应机制、执法衔接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联控联防机制五个方面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逐级压实各环节责任,切实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灭火能力。《实施意见》从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灭火组织指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经费物资保障三个方面对森林草原队伍建设的组建、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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