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平政发
  • 索  引  号:620800/2019010006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6-11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9〕32号
  • 发布日期:2019-06-11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时间:2019-06-11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政发〔201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5号)精神,为了切实提升牛产业的规模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真正把牛产业打造成脱贫增收的“首位产业”,将平凉红牛打造成中国自主品牌大动物地方品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平凉发展实际,现提出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12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争取国省项目扶持

1.实施并争取扩大“粮改饲”试点(泾川、庄浪)、草牧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等4类项目覆盖面,积极争取2020年平凉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整市覆盖。

2.实施好现代畜牧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养殖、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3类项目,争取和组织实施好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崆峒区整县推进项目,在此基础上,争取整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全市畜禽养殖效益和整体水平,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好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建设、全省肉牛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8类项目,带动加快牛产业六大体系建设。

二、加快平凉红牛良种繁育扩群

4.市财政每年列支180万科研经费,用于支持中国农科院西部肉牛种质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平凉红牛育种群的扶持。

5.扶持引导加快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种群繁育。对贫困户养殖平凉红牛基础母牛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在原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每头追加补贴1000元。每县(市、区)择优确定养殖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大户100户、100头以上繁育场5个,给予重点扶持,每头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补贴1000元(市、县各承担500元/头)。县(市、区)可视财力情况扩大补贴数量,为平凉红牛新品种选育夯实基础。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6.全面推行“活牛保险贷”。着眼解决规模养牛场和养牛大户融资问题,探索“活牛保险、保单抵押、风险担保、银行贷款”的模式,将参保活牛作为质押,利用金控担保基金和市县级担保平台作风险补偿担保,金融机构为龙头企业或养殖大户贷款,扶持其扩大养殖规模,加快发展步伐。

7.设立平凉市红牛产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将市农业互助担保贷款基金划归市畜牧兽医局管理,专门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帮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规模养牛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解决融资难问题。

8.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用扶贫资金发展适度规模养牛。各县(市、区)扶贫资金整合用于牛产业发展要占到总量的50%以上。

四、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9.扶持引导组建产业联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平凉红牛产业联盟”,吸纳饲草企业、规模牛场、合作社、养牛户、屠宰加工型企业入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润反哺、互利共赢、抵御风险、组团发展,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发展规模化、组织化、效益化程度。市上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牛产业联盟给予重点扶持。

10.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推广“国有企业投资+龙头企业运营”等模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奖励措施,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盘活、有效利用空置牛场,增加养牛数量、扩大养殖规模。市上对牛产业龙头企业按照加工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养殖规模、出栏数量、带动能力,对专业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规范化运营水平和经营效益,每年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对前5名进行奖励。对主打平凉红牛品牌、有终端产品并在国内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设立直销点、营销窗口,销售高端平凉红牛冷鲜肉、冷冻肉及深加工产品的龙头企业和主推平凉红牛系列美食的餐饮企业,按照品牌价值和营销业绩予以奖补。

11.加大牛产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排位靠前的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轻资产招商”模式,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引进牛产业龙头企业在严格兑现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并吸引实力雄厚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落户平凉。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2.市上对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各县(市、区)制定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对牛产业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以及乡镇牛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9-06-11 00:00

平政发〔201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支持平凉红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5号)精神,为了切实提升牛产业的规模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真正把牛产业打造成脱贫增收的“首位产业”,将平凉红牛打造成中国自主品牌大动物地方品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平凉发展实际,现提出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12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争取国省项目扶持

1.实施并争取扩大“粮改饲”试点(泾川、庄浪)、草牧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等4类项目覆盖面,积极争取2020年平凉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整市覆盖。

2.实施好现代畜牧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养殖、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3类项目,争取和组织实施好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崆峒区整县推进项目,在此基础上,争取整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全市畜禽养殖效益和整体水平,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好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建设、全省肉牛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8类项目,带动加快牛产业六大体系建设。

二、加快平凉红牛良种繁育扩群

4.市财政每年列支180万科研经费,用于支持中国农科院西部肉牛种质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平凉红牛育种群的扶持。

5.扶持引导加快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种群繁育。对贫困户养殖平凉红牛基础母牛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在原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每头追加补贴1000元。每县(市、区)择优确定养殖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大户100户、100头以上繁育场5个,给予重点扶持,每头平凉红牛良种基础母牛补贴1000元(市、县各承担500元/头)。县(市、区)可视财力情况扩大补贴数量,为平凉红牛新品种选育夯实基础。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6.全面推行“活牛保险贷”。着眼解决规模养牛场和养牛大户融资问题,探索“活牛保险、保单抵押、风险担保、银行贷款”的模式,将参保活牛作为质押,利用金控担保基金和市县级担保平台作风险补偿担保,金融机构为龙头企业或养殖大户贷款,扶持其扩大养殖规模,加快发展步伐。

7.设立平凉市红牛产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将市农业互助担保贷款基金划归市畜牧兽医局管理,专门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帮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规模养牛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解决融资难问题。

8.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用扶贫资金发展适度规模养牛。各县(市、区)扶贫资金整合用于牛产业发展要占到总量的50%以上。

四、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9.扶持引导组建产业联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平凉红牛产业联盟”,吸纳饲草企业、规模牛场、合作社、养牛户、屠宰加工型企业入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润反哺、互利共赢、抵御风险、组团发展,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发展规模化、组织化、效益化程度。市上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牛产业联盟给予重点扶持。

10.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推广“国有企业投资+龙头企业运营”等模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奖励措施,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盘活、有效利用空置牛场,增加养牛数量、扩大养殖规模。市上对牛产业龙头企业按照加工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养殖规模、出栏数量、带动能力,对专业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规范化运营水平和经营效益,每年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对前5名进行奖励。对主打平凉红牛品牌、有终端产品并在国内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设立直销点、营销窗口,销售高端平凉红牛冷鲜肉、冷冻肉及深加工产品的龙头企业和主推平凉红牛系列美食的餐饮企业,按照品牌价值和营销业绩予以奖补。

11.加大牛产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排位靠前的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轻资产招商”模式,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引进牛产业龙头企业在严格兑现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并吸引实力雄厚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落户平凉。

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2.市上对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各县(市、区)制定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对牛产业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以及乡镇牛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