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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1901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4-23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9〕24号
  • 发布日期:2019-04-23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 时间:2019-04-23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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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1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构建机构改革后全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新体系,在压减督查频次的同时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工作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工作原则,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时代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七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真督实查,注重实效,力促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广大干部令必行、行必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 

——坚持精简高效。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大幅压减督查考核事项,突出督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剖根究底,使督查工作“长牙”。 

——坚持全面发力。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聚焦发力方向,突出督查重点,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紧扣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督查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六)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办理落实情况。 

(七)上级党委、政府领导视察调研时的指示精神落实情况。 

(八)政府领导专题安排的需要督办落实的事项。 

三、严格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查任务统筹,市、县(市、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作出决策部署后,政府办公部门要及时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定期检查进展动态,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查力量统筹,建立健全与党委办公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同党委工作部门以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抓好督查落实。要切实杜绝重复督查、多头督查以及以调研名义开展督查的问题,对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开展的督促检查事项,政府督查机构或有关部门可以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联合督查牵头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加强督查实施过程统筹,督查前要精研细读,明确目标,细化督查方案,督查中要深入实地,实查细查,全面了解情况,督查后要认真分析,研提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真正达到发现问题、完善决策、改进作风、促进落实的目的。 

(二)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从严控制督查总量。每年年初,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督查机构要在部门梳理报送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把关,能减则减、能压则压,制定重点督查事项年度计划。不组织开展计划外的督查活动,对确需开展而未列入计划的督查活动,要报政府和政府办公部门审批备案。要全面清理整治各类考核评比活动,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2019年的政府督查考核事项要在2018年的基础上压减50%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每年只搞一次综合性督查考核。 

(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灵活运用自查自纠、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更多地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开展暗访核查,尽量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作为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传发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完善领导批示办理流程,准确领会领导批示意图,压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领导批示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落实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可由政府领导带队开展督查,督查部门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持续深化落实。要有针对性地对督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对容易反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落实通报反馈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都要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经政府领导批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也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以及存在各类落实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指名道姓开展批评。要跟踪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督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需要立行立改的,要督促即行即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盯住不放,直至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督查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妨碍、干扰、阻挠督查工作正常开展,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以及督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严肃问责,必要时提请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体系,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推动力 

(一)强化各级政府督查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办公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督查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把督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作决策、抓督查、促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直接责任,分级负责,齐抓共管。要安排督查工作人员列席县(市、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政府领导开展工作调研时,可视情安排督查工作人员参加。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认真履行督促检查工作责任,既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又强化对本系统本区域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和确定督查机构名称、机构规格和工作力量,使机构名称与职能相符合,机构规格与工作地位相一致,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督查干部队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甘发〔2017〕26号)建立督查专员制度的工作要求,各级要选配2—3名理论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政府专职督查专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众中选聘兼职督查工作人员,加强督查工作力量,延展督查工作视角。 

(三)加强督促检查业务建设和工作保障。各级要将督查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办班、赴外学习等方式,对督查干部进行轮训,探索实行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县(市、区)政府督查机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加强督查业务交流。建立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督查工作纳入全市政府办公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加强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的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信息网及数据库,并做好日常维护及信息安全工作。要将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套建立规范的督查工作经费使用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在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督促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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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9-04-23 00:00

平政发〔201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构建机构改革后全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新体系,在压减督查频次的同时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工作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工作原则,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时代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七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真督实查,注重实效,力促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广大干部令必行、行必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 

——坚持精简高效。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大幅压减督查考核事项,突出督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剖根究底,使督查工作“长牙”。 

——坚持全面发力。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聚焦发力方向,突出督查重点,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紧扣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督查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六)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办理落实情况。 

(七)上级党委、政府领导视察调研时的指示精神落实情况。 

(八)政府领导专题安排的需要督办落实的事项。 

三、严格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查任务统筹,市、县(市、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作出决策部署后,政府办公部门要及时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定期检查进展动态,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查力量统筹,建立健全与党委办公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同党委工作部门以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抓好督查落实。要切实杜绝重复督查、多头督查以及以调研名义开展督查的问题,对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开展的督促检查事项,政府督查机构或有关部门可以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联合督查牵头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加强督查实施过程统筹,督查前要精研细读,明确目标,细化督查方案,督查中要深入实地,实查细查,全面了解情况,督查后要认真分析,研提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真正达到发现问题、完善决策、改进作风、促进落实的目的。 

(二)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从严控制督查总量。每年年初,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督查机构要在部门梳理报送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把关,能减则减、能压则压,制定重点督查事项年度计划。不组织开展计划外的督查活动,对确需开展而未列入计划的督查活动,要报政府和政府办公部门审批备案。要全面清理整治各类考核评比活动,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2019年的政府督查考核事项要在2018年的基础上压减50%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每年只搞一次综合性督查考核。 

(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灵活运用自查自纠、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更多地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开展暗访核查,尽量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作为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传发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完善领导批示办理流程,准确领会领导批示意图,压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领导批示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落实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可由政府领导带队开展督查,督查部门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持续深化落实。要有针对性地对督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对容易反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落实通报反馈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都要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经政府领导批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也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以及存在各类落实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指名道姓开展批评。要跟踪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督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需要立行立改的,要督促即行即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盯住不放,直至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督查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妨碍、干扰、阻挠督查工作正常开展,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以及督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严肃问责,必要时提请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体系,着力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推动力 

(一)强化各级政府督查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办公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督查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把督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作决策、抓督查、促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直接责任,分级负责,齐抓共管。要安排督查工作人员列席县(市、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政府领导开展工作调研时,可视情安排督查工作人员参加。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认真履行督促检查工作责任,既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又强化对本系统本区域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和确定督查机构名称、机构规格和工作力量,使机构名称与职能相符合,机构规格与工作地位相一致,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督查干部队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甘发〔2017〕26号)建立督查专员制度的工作要求,各级要选配2—3名理论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政府专职督查专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众中选聘兼职督查工作人员,加强督查工作力量,延展督查工作视角。 

(三)加强督促检查业务建设和工作保障。各级要将督查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办班、赴外学习等方式,对督查干部进行轮训,探索实行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县(市、区)政府督查机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加强督查业务交流。建立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督查工作纳入全市政府办公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加强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的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信息网及数据库,并做好日常维护及信息安全工作。要将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套建立规范的督查工作经费使用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在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督促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