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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19010004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3-12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9〕15号
  • 发布日期:2019-03-12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崆峒区香莲乡曹河村等230个村退出贫困村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崆峒区香莲乡曹河村等230个村退出贫困村的通知

  • 时间:2019-03-12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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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平凉市2018年度贫困退出贫困村验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乡村自评、县级初审公示、市级验收认定,崆峒区香莲乡曹河村等230个村(详见附件)符合贫困村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230个贫困村退出后,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攻坚态势,防止出现松劲、懈怠。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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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崆峒区香莲乡曹河村等230个村退出贫困村的通知
时间:2019-03-12 00:00

平政发〔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平凉市2018年度贫困退出贫困村验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乡村自评、县级初审公示、市级验收认定,崆峒区香莲乡曹河村等230个村(详见附件)符合贫困村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230个贫困村退出后,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攻坚态势,防止出现松劲、懈怠。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