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解读
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印发了《2020年度市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目的和原因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绩效管理,增强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督促激励作用,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4号),对市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能量化的予以量化,不能量化的提出明确具体的目标要求,推动各单位清单化完成年度工任务,年底考核时做到有的放矢。
二、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内容
由被考核部门和单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定8—12项重点工作,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印发。
1.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省政府、市政府分解下达的主要指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驻村帮扶、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
2.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点工作、上级对口部门(单位)下达的行业性目标任务,以及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驻村帮扶等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3.共性工作任务:主要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驻村帮扶、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政务服务等。
三、考核对象
1.市政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41个)
经济管理调节与社会建设类(20个):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市畜牧兽医局、市招商局、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
综合服务与执法监管类(21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医保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地震局、市供销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管办、市广播电视台。
2.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13个)
平凉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平凉银保监分局、平凉市气象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甘肃省平凉公路局、平凉海关、国家统计局平凉调查队、中央储备粮平凉直属库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监狱、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
四、绩效考核的实施方式
1.依据《考核办法》,年底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成重点工作考核组,采取召开汇报会、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照《通知》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2.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驻村帮扶、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政务服务等4项,分别由市扶贫办、市招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管办负责,逐部门考核评分。
3.市政府督查室结合市政府领导评价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和公益事业类中省驻平单位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