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8月11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平政办发〔2021〕57号)。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6个方面划分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年1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政办发〔2019〕114号),也从上述6个方面划分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细化实化改革任务和举措,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改革方案精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平凉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二、《方案》中事权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在中央、省级授权范围内,落实好市、县两级责任,充分发挥县(市、区)的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协同发展。遵循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对运转情况良好、管理行之有效、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事项进行总结和确认,对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稳步推进相关改革。
三、《方案》重点从哪几个方面划分了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根据中央和省上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公路、铁路、民航、水路、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对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予以细化明确。公路方面包括省道、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站场和道路运输管理。铁路方面包括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运输、铁路安全等。民航方面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水路方面包括水运绿色发展、中央确定的高等级航道以外的其他内河航道、内河港口公共锚地、陆岛交通码头、客运码头安全检测设施、农村水上客渡运管理、省内管理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管和搜寻救。邮政方面包括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快递枢纽(园区)建设,邮政业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创新等。综合交通方面包括运输结构调整、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与集疏运体系、综合交通行业管理信息化、一般性综合运输枢纽等。
四、《方案》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协同推进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