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201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6-16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2〕33号
- 发布日期:2022-06-16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平政发〔202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紧扣“三新一高”要求,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宣传推介,深入对接洽谈,强化跟踪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平凉,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平凉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平凉市招商引资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办发〔2020〕5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县(市、区)招商引资成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崆峒区、灵台县、崇信县人民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补助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万元,并通报表扬;对市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驻西办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补助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并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3659”发展思路,主动出击,精准对接,全力推动九大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以奋勇争先、拼搏进取的精神,努力开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附: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pdf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