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平政办发
  • 索  引  号:620800/201902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5-30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9〕27号
  • 发布日期:2019-05-30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9-04-20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政办发〔201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019年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按照《2019年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3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转变干部作风等要求,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

——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最大限度减量提质、减时增效、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门槛放松规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一门进、一次办”。到2019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进一步提升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监管信息全归集、审批监管相衔接的全管控机制全面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在承接落实省政府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预下放”制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组织各县(市、区)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省政府要求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全市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市、县、乡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国家相统一。在全市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紧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的目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甘肃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多次跑、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收费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5.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2019年底前,全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6.全力推行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7.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89号),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三线一单”编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8.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9.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全面落实《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8〕115号)。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0.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前必须办理的环节,实现企业开办“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性企业开办工商登记3个工作日,企业刻制公章0.5个工作日,税务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社会保险登记0.5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平凉支行,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1.在全面梳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各环节、各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和环节,探索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5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13.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4.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和清单化,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2019年底全面建立“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5.按照《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区域化评估评审、模拟审批、审批容缺受理等审批模式,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6.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公共服务政策的集中配置,强化区域系统集成,逐步探索工业园区的规划整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公共服务政策的园区供给底数,加快公共服务政策的区域协同整合,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实行园区化公共政策配置集成,有效解决企业落地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7.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审批难度大、环节多、跟踪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纾困,推动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市招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8.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通过“一网通办”,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2019年上半年,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12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19.按照国家关于减税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0.对全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肃整顿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1.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容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2.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项目备案、资金争取、工程研究中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23.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平凉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实现与省级和国家系统的全面对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4.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平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科技、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5.强化市级执法监督职能,促进市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重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规划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及时引导和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予以严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28.大力推进“网上办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进一步压减网上办事流程和环节,争取2019年底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完善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 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0.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推动市、县(市、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1.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运行管理,做到统一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服务窗口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避免用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4.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机制,与各类政务热线做好对接,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估系统,对照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进行在线评估。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党校(平凉行政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七)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36.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平凉子站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及移动端,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维管理、安全中心等业务系统,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中心。2019年底前,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完善。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7.按照《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平凉市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8.持续建设完善平凉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为开展网上信息核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9.加快建设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联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征税等业务系统协同办理;将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方位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金融网点等延伸,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1.加快推动平凉市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2.加快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以网络平台技术为支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在网上(甘肃政务服务网)申报业务,全面推进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3.加快“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与人社部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完全联网办理,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医保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4.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实现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共享,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建立市级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构,加快实现全市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5.整合市、县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充分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的对接联通,为全市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开展全市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立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7.督促各部门做好与国务院部门共享数据的申请、使用工作,核验并充实统建全市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制定市级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全市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充实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省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全市普遍性政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48.加强乡镇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结合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就近办理。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加强村(社)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力争使群众不出村(社)就可办理日常生活中的高频事项。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亲自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指导,促进协同推进。各县(市、区)要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集成和措施配套,确保中央和省、市要求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紧盯“八种病相”,坚决整治“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改革措施落实得力的先进典型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培训。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堵点”“难点”“痛点”的政策和服务事项,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与企业的知晓度和获得感。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阶段、分批次对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

附件:1.平凉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2-1.平凉市“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规范化运行方案

          2-2.平凉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规范化运行流程图

          3-1.平凉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3-2.平凉市2019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任务清单

          4-1.平凉市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工作方案

          4-2.平凉市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流程图

          5-1.平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五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方案

          5-2.平凉市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20 00:00

平政办发〔201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019年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按照《2019年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3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转变干部作风等要求,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

——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最大限度减量提质、减时增效、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门槛放松规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一门进、一次办”。到2019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进一步提升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监管信息全归集、审批监管相衔接的全管控机制全面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在承接落实省政府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预下放”制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组织各县(市、区)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省政府要求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全市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市、县、乡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国家相统一。在全市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紧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的目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甘肃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多次跑、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收费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5.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2019年底前,全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6.全力推行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7.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89号),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三线一单”编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8.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9.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全面落实《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8〕115号)。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0.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前必须办理的环节,实现企业开办“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性企业开办工商登记3个工作日,企业刻制公章0.5个工作日,税务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社会保险登记0.5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平凉支行,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1.在全面梳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各环节、各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和环节,探索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5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13.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4.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和清单化,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2019年底全面建立“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5.按照《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区域化评估评审、模拟审批、审批容缺受理等审批模式,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6.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公共服务政策的集中配置,强化区域系统集成,逐步探索工业园区的规划整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公共服务政策的园区供给底数,加快公共服务政策的区域协同整合,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实行园区化公共政策配置集成,有效解决企业落地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7.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审批难度大、环节多、跟踪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纾困,推动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市招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8.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通过“一网通办”,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2019年上半年,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12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19.按照国家关于减税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0.对全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肃整顿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1.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容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2.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项目备案、资金争取、工程研究中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23.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平凉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实现与省级和国家系统的全面对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4.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平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科技、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5.强化市级执法监督职能,促进市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重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规划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及时引导和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予以严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28.大力推进“网上办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进一步压减网上办事流程和环节,争取2019年底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完善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 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0.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推动市、县(市、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1.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运行管理,做到统一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服务窗口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避免用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4.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机制,与各类政务热线做好对接,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估系统,对照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进行在线评估。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党校(平凉行政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七)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36.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平凉子站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及移动端,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维管理、安全中心等业务系统,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中心。2019年底前,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完善。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7.按照《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平凉市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8.持续建设完善平凉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为开展网上信息核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9.加快建设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联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征税等业务系统协同办理;将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方位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金融网点等延伸,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1.加快推动平凉市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2.加快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以网络平台技术为支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在网上(甘肃政务服务网)申报业务,全面推进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3.加快“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与人社部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完全联网办理,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医保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4.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实现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共享,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建立市级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构,加快实现全市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5.整合市、县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充分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级子站的对接联通,为全市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开展全市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立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7.督促各部门做好与国务院部门共享数据的申请、使用工作,核验并充实统建全市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制定市级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全市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充实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省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全市普遍性政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48.加强乡镇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结合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就近办理。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加强村(社)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力争使群众不出村(社)就可办理日常生活中的高频事项。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亲自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指导,促进协同推进。各县(市、区)要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集成和措施配套,确保中央和省、市要求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紧盯“八种病相”,坚决整治“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改革措施落实得力的先进典型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培训。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堵点”“难点”“痛点”的政策和服务事项,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与企业的知晓度和获得感。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阶段、分批次对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

附件:1.平凉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2-1.平凉市“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规范化运行方案

          2-2.平凉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规范化运行流程图

          3-1.平凉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3-2.平凉市2019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任务清单

          4-1.平凉市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工作方案

          4-2.平凉市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流程图

          5-1.平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五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方案

          5-2.平凉市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