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获评“甘肃园林县城” 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
近日,在通过现场验收、技术审查等环节后,灵台县被省住建厅正式命名为“甘肃园林县城”。
近年来,灵台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了以基础设施建设、县城绿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甘肃园林县城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灵台县城绿地总面积203.81公顷,公园绿地面积53.3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95%,较省上不低于33%的规定指标高出6.9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34.19%,较省上不低于29%的规定指标高出5.19个百分点;人均占有公园绿地面积23.6平方米,较省上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9平方米的指标高出14.6平方米。
灵台县城区主、次干道共计36条,总面积84.82万平方米。目前,已绿化道路36条,绿地面积24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城区形成林荫路系统,先后建设了东西大街、滨河北路、皇甫街、财政街、东环路、广场街等纵横城区道路的绿色生态网,道路绿化、美化体现了地域特色。同时,按照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有序开展绿地建设,县城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设施齐全,维护良好,干净整洁,特色鲜明,公园免费开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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