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规范有序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效能,全力满足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需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5万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官方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政策文件等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债务、财政收支、预算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市级财政部门发布各类信息4820条。
2.规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信息、审批核准信息、招标(采购)公示、中标结果、合同签订、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市级公共资源部门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6500条。
3.加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防治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各类信息4230条。
4.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警等信息,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各类应急管理领域信息5545条。
5.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公开行业方面的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发布义务教育和“双减”及监管政策、监管动态信息1180条,稳岗就业政策、政策解读、招聘招工信息2680条,医保报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医保基金监管运行信息1889条,商品房促销让利、公积金优惠新政信息139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信息590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信息560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利企便民政务服务信息2890条。
认真开展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文章的基础上,强化数字化、图文并茂、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和服务群众质效,全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25篇。
(二)依申请公开。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比上年度增加9件,其中自然人提交78件,法律服务机构提交35件;按时办结113件,无结转下年度继办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审查125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28件,全市市县两级政府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市级政府制发5件,废止4件,现行有效26件。截至2024年12月,我市暂未制定相关行业领域的政府规章。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与反馈、草案解读、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执行情况等信息全量实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平凉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200条,访问量300.1万次,全市42个政府网站季度检查合格率均在100%。全市34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季度抽检合格率均为95.1%,年度内关停账户19个。全年出刊《平凉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电子公报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刊登各类文件60余件,文字量达45余万字,印刷发行1.5万册。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及102个乡镇的便民服务大厅均已设置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协作推进机制。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监管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制定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任务清单》《政务公开工作读网核查重点事项内容暨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建档锁定管理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56名。
二是落实培训提升机制。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期(次),培训人数300余人(次),“点对点”开展现场(视频)业务指导60多人(次)。
三是落实核查考评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质检员”制度,安排6名工作人员长期担任“质检员”,定期读网核查,“一对一”反馈问题、勘误校正。落实年度考评结果“双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效能评价体系相应指标。本年度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8 | 56 | 1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55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0030 | ||
行政强制 | 260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772.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0 | 0 | 0 | 35 | 0 | 1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35 | 0 | 3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8 | 0 | 0 | 0 | 35 | 0 | 1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平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文件需求,向民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建设等方面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2025年,平凉市将全面贯彻中央、省上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落实市委部署的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要求为契机,在促规范、优平台、强功能、夯基础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政策民意征集、结果反馈、解读发布、政策推送、回应关切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推动重点领域“十分透明”,实现政策公开“触手可及”。二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服务功能和实效,升级改造网上公开平台,着力提升用户体验和视觉吸引力。增值规范开展办事指引、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打造流动“政务公开专区”,推动公开与服务融合发展。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市县协作一体推进机制,采取“读网督查+专项通报”“反馈问题+业务指导”等方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更加适合基层特点、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公开渠道和服务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平凉市各级各部门均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5层政务公开科,邮编744000,电话:0933—8350158,传真:0933—8298560,电子邮箱:pls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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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一图读懂‖平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