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解读

  • 时间:2023-08-02 09:40
  • 来源:平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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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9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平政办发〔2023〕65  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规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今年,《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甘政办发〔2023〕31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政发〔2023〕30号)》相继印发和修订施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司法局抓紧制定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且我市原有《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21〕96号)制定时省上还未出台相关规定,部分内容也需要调整补充和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做好相关文件审查过程的衔接工作,有必要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修订依据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甘政办发〔2023〕31号);

(二)《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政发〔2023〕30号);

(三)《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政发〔2020〕2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内容主要包括审部门职责、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部门职责 

明确了市司法局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同时指导、监督决策承办单位做好前期合法性初审工作;决策承办单位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

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为《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规定的五大类事项。

(三)审查程序

1.明确了双重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一是确定了决策承办单位前期合法性初审职责。决策承办单位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由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研究和论证,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二是由决策承办单位在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讨论。

2.明确了应保证审查机关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补充材料、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的时间不计入合法性审查期限。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审查内容

明确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性方面的基本分析及结论。主要审查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并分类出具合法、不合法、建议修改等审查意见。

(五)责任追究

决策承办单位或审查部门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审查程序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原2021年《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21〕96号)同时作废。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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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解读
时间:2023-08-02 09:40

2023年7月29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平政办发〔2023〕65  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规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今年,《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甘政办发〔2023〕31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政发〔2023〕30号)》相继印发和修订施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司法局抓紧制定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且我市原有《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21〕96号)制定时省上还未出台相关规定,部分内容也需要调整补充和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做好相关文件审查过程的衔接工作,有必要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修订依据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甘政办发〔2023〕31号);

(二)《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政发〔2023〕30号);

(三)《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政发〔2020〕2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内容主要包括审部门职责、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部门职责 

明确了市司法局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同时指导、监督决策承办单位做好前期合法性初审工作;决策承办单位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

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为《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规定的五大类事项。

(三)审查程序

1.明确了双重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一是确定了决策承办单位前期合法性初审职责。决策承办单位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由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研究和论证,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二是由决策承办单位在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初审、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讨论。

2.明确了应保证审查机关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补充材料、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的时间不计入合法性审查期限。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审查内容

明确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性方面的基本分析及结论。主要审查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并分类出具合法、不合法、建议修改等审查意见。

(五)责任追究

决策承办单位或审查部门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审查程序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原2021年《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21〕96号)同时作废。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