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8010013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7-19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8〕61号
- 发布日期:2018-07-19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平政发〔2018〕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72号)精神,现就建立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马铃薯、蔬菜、苹果、中药材生产保护区,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2.坚持统筹兼顾。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发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产业与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3.坚持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
4.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目标。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两区”划定任务,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使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1.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22万亩(小麦143万亩、玉米79万亩),其中:崆峒区41万亩、泾川县36万亩、灵台县35万亩、崇信县10万亩、华亭县16万亩、庄浪县34万亩、静宁县50万亩。划定的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根据我市自然禀赋和产业优势,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72号)文件规定,各县(区)要充分考虑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留足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确保特色产业持续发展。苹果产业重点在西部葫芦河流域和东部泾河流域等苹果优势产区集中建设,实现适宜区全覆盖;蔬菜产业重点在泾河、汭河流域两带和黑河、红河、达溪河、神峪河、水洛河、葫芦河流域六个片区进行集中建设;马铃薯产业重点建设庄浪、静宁主粮化马铃薯生产基地和东五县菜用型马铃薯生产基地;中药材产业以关山林缘高寒阴湿区为重点集中建设。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开展“两区”划定。
(1)明确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标准: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川塬地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和山地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不得与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
(2)认真分解任务。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和“应划尽划、划足划实、择优划定”的要求,严格落实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根据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总规模和我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面积等因素,将产粮重点区域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重点,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村。
(3)实现精准落地。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分解下达的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4)严格划定程序。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开展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指导各县(区)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市布局“一张图”。市农牧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全市划定成果并向市政府报告后,报省农牧厅。
2.着力抓好“两区”建设。
(1)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建设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创新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2)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3)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拓宽抵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用好市级财政农业担保基金,加大信贷支持。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4)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两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严格准入门槛和经营能力审查,确保土地经营流转规范和经营风险可防可控。
(5)提高农业服务水平。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1)依法保护“两区”。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其他类型用地。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落实管护责任。各县(区)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3)加强动态监测。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粮食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平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两区”划定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辖区内“两区”划定工作。建立完善市级统一领导、县(区)主体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的“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机制。县(区)政府要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并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两区”划定任务如期完成。
2.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农牧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发改部门负责“两区”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整合;国土资源部门协同农牧部门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指导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做好“两区”内农田水利建设;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
3.保障工作经费。“两区”建立工作量大、技术要求严、涉及层面广,尤其是测绘丈量、确址标注、建档入库、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需专业机构完成,各级要全力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要筹足市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两区”划定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培训、设备采购和督导检查等。各县(区)政府要把划定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尽快拨付,确保按照省上要求完成划定任务。“两区”划定工作所需的任何费用,不得向农户收取,不得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4.严格监督考核。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相挂钩。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要组成督查指导组,开展巡回督查、现场督导,及时解决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工作进展情况和督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各县(区)要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两区”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平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全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喜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练生辉 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柳喜仓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跃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综办主任
马生珍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波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毛泽秦 市水务局副局长
向国科 市农牧局副局长
安文忠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小勇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向国科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