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平政发
  • 索  引  号:620800/201901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8-01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8-01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时间:2019-08-01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政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三批中央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9〕3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布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衔接,及时承接到位,对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要件和程序,严格规范审批。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9-08-01 00:00

平政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三批中央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9〕3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布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衔接,及时承接到位,对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要件和程序,严格规范审批。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