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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2001001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10-22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0〕67号
  • 发布日期:2020-10-22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五里墩片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五里墩片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 时间:2020-10-22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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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发〔2020〕6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天门村境内,总面积99.756亩,东至鸭儿沟,西至天建豪庭小区,南至崆峒大道,北至建丰路,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保障崆峒区五里墩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

  市上成立建设用地征地摸底工作小组,完成了征收范围内土地勘测定界和现状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天门村村民委员会。

  (二)地类: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三)征地面积:征地面积共计99.756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32.373亩,集体建设用地61.2435亩,集体农用地6.1395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种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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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五里墩片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时间:2020-10-22 00:00

  平政发〔2020〕6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天门村境内,总面积99.756亩,东至鸭儿沟,西至天建豪庭小区,南至崆峒大道,北至建丰路,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保障崆峒区五里墩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

  市上成立建设用地征地摸底工作小组,完成了征收范围内土地勘测定界和现状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天门村村民委员会。

  (二)地类: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三)征地面积:征地面积共计99.756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32.373亩,集体建设用地61.2435亩,集体农用地6.1395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种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