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402003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5-11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4〕31号
- 发布日期:2024-05-13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凉宾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停车未超过0.5小时免费,0.5小时至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2元。超过1小时后,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收,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凉宾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凉市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发改价格规〔2022〕473号),现就平凉宾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停车未超过0.5小时免费,0.5小时至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2元。超过1小时后,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收,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
二、相关要求
1.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申报,经成本监审后,依法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凉宾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