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402003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5-28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4〕35号
- 发布日期:2024-06-07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本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共分五章,在对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巩固提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等,是平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一段时期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已经五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21—2030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二)工作基础
(三)规划回顾
二、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二)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二)规划期限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阶段目标
五、建设指标
第三章 规划任务和措施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四)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
(二)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三)环境质量改善
(四)城乡环境治理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六)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七)碳排放达峰行动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推进建设绿色工业体系
(二)加快建成现代生态农业体系
(三)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
(四)探索培育生态产业
(五)优化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倡导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二)构建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持续完善生态文化传播体系
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五)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环境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三、强化资金统筹
四、强化科技创新
五、加大社会参与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
前 言
平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3月,平凉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7年9月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落实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结合《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对《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开展修编,编制《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共分五章,在对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巩固提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等,是平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一段时期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区位优势独特,交通瓶颈逐步破解。平凉市是西兰银三大省会城市几何中心,东界咸阳,西连定西、白银,北靠固原,南面宝鸡、天水,是古“丝绸之路”北线东端重镇,素有“西出长安第一城”“陇上旱码头”之称。现如今,作为“一带一路”、关中平原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境内西平铁路及青兰、福银高速和国道312线横穿东西,宝中、天平铁路及银昆、天平高速纵贯南北,铁路总里程235公里,均为一级干线电气化单线普速铁路,铁路密度1.99公里/百平方公里,年货运能力6400万吨;公路总里程1136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25公里,基本构建形成“两横(青兰、平天)三纵(彭大、静庄、华泾)”高速公路网,全市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23%,公路密度103公里/百平方公里,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客车。特别是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交通先行,加快推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平凉机场完成预可研评审,平庆铁路开工建设,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80%以上,2023年底全市高等级公路8条602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平凉将成为甘肃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
人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平凉市历史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丝绸古道上中西方文化、中原与西北少数民族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重要舞台。早在60万年前就有人类祖先在此繁衍生息,8000多年前中华人文始祖伏羲诞生于静宁古成纪,4700多年前轩辕黄帝三次登临崆峒山问道于广成子,3000多年前周朝先祖就在泾河流域创造了比较先进的农耕文化。市域内发现仰韶、齐家等各个时期的古遗址2257处,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馆藏文物4万多件,熔铸形成崆峒山道源文化、古成纪伏羲文化、西王母远古文化、皇甫谧医学文化等四大“文化名片”。
平凉市属于六盘山国家魅力景观片区,自然、生态、人文旅游资源融合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境内有自然人文景观1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5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35处,其中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和关山被纳入甘肃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景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平凉先后获得“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中国游客最满意的十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丰富,特色优势产业突出。平凉市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黄陇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陇东综合能源基地的核心区和全省最大的煤电产业基地,工业根基坚实,开发潜力巨大。境内煤炭资源量650亿吨以上,已探明地质储量110亿吨,主要分布在华亭和灵台两个矿区。全市主采煤层煤质具有“三高三低”的特质,煤种分长焰煤、不沾煤、弱沾煤3种,是国内最好的动力、化工用煤。同时,探明石油资源量4.3亿吨,石灰石储量30多亿吨。近年来,全市聚力打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上游煤炭开采有煤矿企业14户、生产矿井23对,核定产能3138万吨,占到全省煤炭产能的41.5%。中游煤电联营已建成火电企业3户,装机容量413万千瓦,占全省的22%;在建火电企业1户(灵台电厂一期),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现有750千伏变电站1座、330千伏变电站4座、110千伏变电站18座,“陇电入鲁”配套送出工程、灵台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开工建设。下游煤化联产已建成60万吨煤制甲醇和20万吨聚丙烯项目,聚丙烯高值化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集中打造华亭、灵台两个化工园区,推动煤炭资源向燃料原料并重转型,全产业链向高端化、精细化延伸,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首位产业。
平凉是农耕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周人先祖公刘,曾在崇信教民稼穑、传习桑麻,肇启了农耕文明的先河。平凉5个县(区)被列为全国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静宁县、庄浪县、泾川县、灵台县、崆峒区),果园面积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静宁县被誉为全国苹果规模栽植第一县,“静宁苹果”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绿色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8张国家级名片,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为平凉牛果蔬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稳步向好,生态产业占比逐年增加。近十年来,平凉市总体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步向好发展态势,全市地区经济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293.64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668.57亿元,其中2011年至2013年间全市经济增速6.6%。之后随着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同时,近年来,平凉市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聚力打造煤炭分质转化利用、平凉红牛、静宁苹果、设施蔬菜、中医中药、绿色建材、智能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九大重点产业链”,产业层次逐渐提升,实现了从工业主导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历史性转型,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15.2:54.5:30.3调整为2023年的24.5:28.6:46.9。2023年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177.2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6.5%,比重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自2004年以来,平凉市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要求,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绿色发展、厚植生态优势等方面树立新标杆,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供了平凉样板。
一是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的考核权重。推动出台《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4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依法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损毁各类自然资源的行为,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为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生态安全体系持续筑牢。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重点任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平凉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和臭氧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泾河、葫芦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完善以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庄浪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辐射全域的城乡垃圾焚烧处置体系,实现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加强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规模化、科学化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建设白龙江引水、引洮二期、崆峒水库除险加固等骨干水源工程,有效解决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实施集中连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高质量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持续加强“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本底调查评估,确保生态系统结构完整。
三是生态经济体系绿色低碳化进一步凸显。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底色,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做大做强生态环保产业链,加快建设生态园区,打造生态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全面绿色转型。以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实施一批风光电储新能源项目,积极发展精细煤化工产业,全方位推动产业链延伸和集聚发展。以建设先进装备制造基地为目标,围绕智能制造、传统制造、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技术创新和引进吸收,提高项目“绿色门槛”,推进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以建设文旅康养基地为目标,发挥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优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完善旅游要素,拓展文旅、农旅、林旅、康养、乡村旅游等多产融合业态,全面打响“问道崆峒·养生平凉”文化旅游品牌。以建设国家农业精品培育示范区为目标,聚焦“牛果菜薯药”等产业,做足“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文章,推出系列有机绿色生态农产品,深入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试点,探索推广“粮—饲—畜—肥—果(菜)”等多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通过循环利用、链式发展提升特色农产品价值品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使珍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低碳社会示范创建行动,纵深推进“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健康人生”主题活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已成为新风尚。
五是生态文明制度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通过探索实践,创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新体制。平凉市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市之本、发展之基,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平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平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生态文明指标权重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20%以上,初步建立了条块结合、职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市以林(山)长制、河(湖)长制为骨架的山水林田湖草塬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行,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印发了《平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平凉市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平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11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及细则,探索建立了“林长+”机制,搭建了“五个一”服务平台,明确了河长制工作部门责任,提升了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覆盖重点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和法规体系初步确立。
六是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序推进。主动对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要求,统筹国家和省市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印发了《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了2035年总体目标和2027年近期目标。崇信县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省第二个“双创县”。泾川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规划回顾
自2017年9月平凉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甘肃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来,平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的意见》(平发〔2018〕16号)《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平办发〔2023〕23号、按年度开展《关于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自查报告》(平生建领办发〔2019〕1号、平环发〔2020〕9号、平环发〔2021〕25号、平生建领发〔2022〕1号),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落实,按年度落实建设指标和工作任务。通过以上文件的印发实施,2020年10月平凉市崇信县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年6月平凉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11月平凉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2年3月,平凉市委市政府立足功能定位和资源、产业、生态优势,启动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2023年11月,崇信县被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省第二个“双创县”。2024年1月,泾川县和崇信、庄浪、静宁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平凉建设开启全新篇章。
《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期满时,平凉市按照2019年9月11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进行了核算:经过规划期的建设,所有指标均已达标。具体为:
1.生态制度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值为制定实施,目前已制定实施。2016年3月,平凉市编制了《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于2016年11月24日上报原省环保厅,同年12月3日原省环保厅上报原国家环保部,申请技术评估。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实施《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9月,平凉市通过原国家环保部验收命名。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的意见》,2023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约束性),指标值为有效开展,目前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全盘考量,系统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协调、致信督促整改、约谈提醒告诫,指导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分管(联系)领导按月督导责任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20%,2019年≥20%。平凉市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包括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生态林业、循环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等,指标值达到20%以上,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奖罚依据。
(4)河(湖)长制(约束性),指标值为全面实施,目前已全面实施。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编制印发了《平凉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平凉市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11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及细则,明确了河长制工作部门责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市河长办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扎实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约束性),指标值为100%,目前公开率为10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开设了平凉环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凉日报开设了环境质量公开栏,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大气、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监测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访投诉办理、行政处罚、环境保护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等内容,企业自行在网站上公布污染源监测、自行监测等环境信息,做到了环境信息全面公开。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约束性),指标值为开展。
平凉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20年应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1个,实际完成1个,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2.生态安全
(7)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2020年,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6天,优良天数354天,达标率96.7%,完成了省政府下达93.4%的目标。剔除沙尘影响后: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8.3%,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PM10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8%,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目标。6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8)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2020年,7个地表水断面全年水质综合评价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纳入考核的4个地级、11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市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
(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平凉市不涉及。
(1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约束性),指标值为≥35。2016年达到52.44,2017达到51.78,2018年达到53.38。
(11)林草覆盖率(参考性),指标值为≥35%。2020年达到48%以上,其中,森林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3.62%。
(12)生物多样性保护(参考性),指标值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外来入侵物种不明显,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境内的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32个内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之一的六盘山—子午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内共有维管植物103科377属750种,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4种(黄芪、野大豆、紫斑牡丹、胡桃楸),崆峒山特有植物5种(崆峒山槲蕨、崆峒山蒙桑、崆峒山沙参、轮叶绣球、短管丁香),古树名木620株,国家I级保护动物5种(金雕、大鸨、黑鹳、豹、林麝),国家Ⅱ级保护动物22种,资源昆虫599种,其中小红蛛绢蝶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市上有关部门出台了生态物种资源保护办法,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设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落实了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未出现违法采集和捕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未出现外来物种入侵和受保护生物物种人为损害的问题。
(13)海岸生态修复(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平凉市不涉及。
(1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约束性),指标值为100%。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参考性),指标值建立,目前已建立。制定印发了《平凉市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开通了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落实了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开展了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全市范围内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完成了全市51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筛选确定了8户高关注度企业,全面完成了采样、监测工作。更新发布了全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筛选确定的8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平凉市不存在涉重金属行业“散乱污”现象,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平凉市的崇信县恒元溶解乙炔有限公司乙炔气生产线设备管线进行了拆除,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渣堆场、原料库房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采样监测,编制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报告,经相关专家评审,认定该地块土壤各类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依法关闭退出。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了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上防治土壤污染。
(16)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约束性),指标值为建立,目前已建立。积极开展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各县(市、区)均已完成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修订印发了《平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扩充组建了50人的平凉市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强化了“五个第一时间”工作制度(即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上级环保部门等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清事实、查明情况,提出防控措施建议;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掌握污染物扩散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第一时间调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污染源,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和“三个不放过”工作要求(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生态空间
(17)自然生态空间(约束性),指标值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编制完成了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初稿),2019年以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优化评估,目前,已完成《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20年,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15个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自查摸底,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对各类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编制完成了整合优化预案。深入实施了“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排查出的31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无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18)自然岸线保有率(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平凉市不属于沿海地区,无海洋岸线。
(19)河湖岸线保护率(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目前已完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编制完成了境内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9年任务已于2020年完成。
4.生态经济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省上下达目标之内。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之内。
(2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参考性),指标值≥4.5%。2018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为10.32%,2019年为11.37%
(23)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省政府下达平凉市“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为17%,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碳强度下降任务。
(24)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年度审核计划。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平凉市每年按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7家,完成审核7家,审核比例为100%。
(2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参考性),指标值为≥80%。202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86%,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
5.生态生活
(2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优良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100%。2020年,全市15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目标水质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优良比例达到100%。
(27)城镇污水处理率(约束性),指标值为≥95%。2020年达到97.06%。
(2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束性),指标值为≥95%。2020年达到100%。
(2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参考性),指标值为≥15平方米/人。2019年达到12.83平方米/人。2020年开工建设龙隐湿地公园项目,实施公园绿化项目6个,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1平方米/人。
(3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参考性),指标值为≥30%。2020年达到53%以上。
(31)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参考性),指标值为≥50%。2020年达到61%以上。
(32)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参考性),指标值为实施。目前已实施。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城区和乡镇配备分类式垃圾箱、钩臂式垃圾箱、钩臂式垃圾车和餐厨垃圾收集车,加快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及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网络,建立了完善的考核监管机制。编制印发了《平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有序实施。
(33)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参考性),指标值为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2020年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65%以上,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达到70%以上,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34)政府绿色采购比例,指标值为≥80%。全市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在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时,均按照清单要求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总量12299件,其中,绿色采购12299件,绿色采购比例100%。
6.生态文化
(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参考性),全市上下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战略定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之以恒抓好学习贯彻。市、县(市、区)每半年举办一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题讲座,在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行政人员培训中开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实现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培训全覆盖,2020年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调查情况,市统计局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2020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7)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调查情况,市统计局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2020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90%以上。
7.其他情况
(38)2020年,平凉市未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9)2020年,平凉市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二、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枯水期泾河、葫芦河流域地表水径流量严重不足;受地形和资金限制,部分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压力依然较大;饮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还不到位。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大气扩散能力差,区域输入性影响大,加之城区机动车辆、基建及棚改项目、城乡生活等污染源增多,大气污染因子由单一的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优化结构、节能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生态空间格局仍需优化。全市生态环境脆弱性与敏感性并存,水土流失、侵占河湖岸线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纵深推进,技术要求和治理成本不断提高,生态治理与修复难度日渐增大。生物多样性本底未完全摸清,缺少生物多样性系统数据资料,大部分县区未开展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已经开展的专项调查的物种还是比较少。
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平凉市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任务艰巨,绿色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惯性依赖较强,水资源利用率和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总体依然偏高,转方式调结构步伐相对缓慢;新的经济增长点较少,且产业层级向上突破的压力较大,新兴产业和生态产业规模占比依然偏低,项目凝练包装不够,大项目、好项目不多;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产业链建设不够完备,企业链-产品链-市场链短,竞争力不强;循环经济发展不够,各类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再生设施设备建设缓慢;全市创新驱动能力依然较弱,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创新成果转化率还不够高,顶尖人才和高端研发团队缺乏,同时对现有的各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发掘利用不够。
(二)机遇与挑战
1.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巩固提升提供了全新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建设生态文明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指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系统安排,旨在进一步发挥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硬约束作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7月,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总体来说,近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
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推进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双碳”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融入大西安都市圈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平凉市全方位对外开放,有效促进平凉市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全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重要支撑。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先后印发了《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甘发〔2015〕12号)《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发〔2016〕14号)《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办发〔2017〕34号)《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甘肃省将处于重大机遇叠加的窗口期、新旧动能转换的换挡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期、夯基垒台的成长期。《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未来十年,扭住生态修复、文化复兴和产业转型三大任务,实施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防洪能力建设、污染治理、绿色生态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传承等重大工程,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为全市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面临挑战
传统产业和能源结构转型压力较大。煤炭、电力、建材、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占比高,产业低碳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成长发育不足,智能光电产业虽然高点起步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受国家去产能等产业政策调整及生态环保、用地集约等因素制约,煤炭开发项目趋缓推进,火电项目外输通道不畅,新型煤化工项目布局落地困难,不能有效支撑陇东能源基地和平凉两基地三区煤电化冶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受资金不足、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制约,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等行业投资意愿不强,项目数量少,投资总量偏小,工业稳增长的潜力不足,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平凉面临能源低碳转型和能源“双控”下降空间不足的双重压力,煤电、建材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0%以上,工业能源消耗呈高位态势,工业节能、节水空间有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势严峻。按照国家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求,在现有财政投入、治理能力和科技水平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空间小。“十三五”时期,平凉市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幅改善,尤其是近两年,受外来输入和本地扩散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冬春季区域灰霾影响凸显。断面水质保优压力大,“五水共治”以来,水质总体逐年改善,但局部区域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治水反弹压力大。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生态修复还在整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需补齐。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难以有效保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短缺、缺少专业运营技术人员、污水收集支管网不健全、有效负载不足、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运行困难,部分城区仍存在雨污混流等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无废城市”样板建设要求,仍需拓展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水资源缺乏且时空分布不均。平凉市人均水资源量377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9%和35%,亩均水资源量118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0%和31%,全市水资源无论从总量,还是人均、亩均占有量来看,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始终是制约平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方面,平凉市工程型缺水问题突出,特别是水源控制性工程少,水资源调蓄能力不强,现有的33座中小型水库大部分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工程设施老化衰减,淤积严重,调蓄能力不足,随着各业用水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社会经济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一些跨省界河流,上下游用水难统筹、难协调,上游多点截流、下游限制开发利用等制约因素较多,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进一步加大,现状开发利用率远低于全省开发利用控制目标。另一方面,平凉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大,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汛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64.3%,降水与用水时段不吻合;年际之间,存在连续的丰水年与枯水年,丰水年与枯水年的径流量相差5.3~32.2倍,而全市城乡供水普遍依托降水下渗形成的河谷川区浅层地下水和关山林缘区涵养水源,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备用水源建设欠缺,农业灌溉工程时空调蓄能力不足,水源季节性变化大,供水保证率不高。未来应立足平凉水资源禀赋、水情现状,以本地水为支撑、外调水为补充,统筹考虑生活、农业、工业、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水生态管护体系、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补齐水资源短缺、水利基础薄弱、水生态脆弱短板,努力实现水资源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为推进美丽平凉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三新一高”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的决定,把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首位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平凉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建设,构建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筑牢平凉市现代化建设的绿色生态屏障,紧盯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的奋斗目标,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双碳引领,系统变革。以“双碳”战略为引领,系统推动发展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机制的变革重塑,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奋力开辟新时代美丽平凉建设新境界。
生态立市,品质提升。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决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将“生态立市”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环境与发展、生态与经济“琴瑟和鸣”,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
统筹兼顾,立足全局。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实现“共赢”。
政府主导,全民行动。突出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培育全社会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域创建,分步实施。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指导各区(市、县)探索适合自身的创建模式,分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实施创建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过程管理,既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创建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平凉市所辖一区一市五县,即:崆峒区、华亭市和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面积1.11万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为2021—2030年。
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0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巩固提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发挥平凉市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社会经济—人居文化—机制体制建设优势、机遇和挑战,通过实施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绿色发展、厚植生态优势,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平凉样板。
(二)阶段目标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申报要求,统筹平凉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基础,充分考虑美丽平凉建设任务,按近期、中远期分步实施,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有序推进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1)近期(2021—2025年)
持续巩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顺利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节能减排降碳增效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全部达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崇信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巩固提升,各县(市、县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梯次推进。
(2)中远期(2026—2030年)
持续深化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生态文明制度系统趋于完备、生态环境状况稳固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空间格局全面优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化建设长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凉建设深入推进。形成生态制度、生态治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协调推进、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五、建设指标
根据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结合平凉市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特征及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共包括5大领域、8项任务和32项指标(27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参考性指标),其中31项指标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要求,1项指标尚未达到考核要求。未达标指标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表1)。其中,优良天数比率在规划前期内完成有一定的压力,原因是平凉市地处西北地区,冬季北方降水较少,气候干燥,且温度较低,大气对流不活跃等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质扩散的因素较多,春季扬沙浮尘天气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煤烟型污染为主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显著。未来建设期间,面对全市大气污染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气象因素发生根本性变化等新问题,平凉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新的治理思路,深入推动社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从更长远的发展思路上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力争规划前期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第三章 规划任务和措施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综合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凉市生态文明综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导向,推动考评重点向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等高质量发展指标转变。积极探索市县两级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不断完善奖惩分明的工作激励机制,实施经济奖励和处罚,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积极构建平凉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GDP和GEP“双核算、双运行”的绿色经济考评体系。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紧紧围绕《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绿色发展指标”为重点,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由市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逐渐形成常态化的编制模式。同时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工具,进一步加快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系统和权责分明的产权体系,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平台,积极探索增加生态产品交易种类,健全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生态资源资产化、可量化、可营化,推动生态资产确权、生态产品交易。
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和总结审计方式和领导干部责任界定方式,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矿产资源以及国土绿化、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面向审计机关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严从快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察问题整改,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继续深化生态环保督察考核机制,开展日常督查、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推进滞后的开展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考核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推进“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应用贯通。借鉴浙江省“党建统领问题管控机制”的管理经验,建立健全“七张问题清单”中“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应用工作体系。聚焦迭代问题发现机制,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围绕问题发现、分析、整改、评估、预防全周期,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方式和手段,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发现整改工作系统性重塑。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抓本治源。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多跨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态势感知—问题发现—在线交办—督察整改—线上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创新拓展问题发现技术手段,围绕重发复发、风险预警等问题开展重点研判分析,系统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完善生态环保督察问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通过权责清单等方式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提高环境监管体系的可问责性。及时开展督察,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对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挤占生态空间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督办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平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应实施办法,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定期向社会公布被考核单位实绩。对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紧密联系,发挥制度叠加效应。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
构建“两屏、五廊、三区、多点”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9处自然保护地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区的空间保护的关山——六盘山生态屏障、崆峒山—五龙山—灵台南部林区生态屏障,以泾河、汭河、黑河、达溪河、葫芦河主要河流作为生态廊道,以静宁水土保持功能区、庄浪水土保持功能区、泾川—灵台水土保持功能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区,以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斑块作为生态节点的“两屏、五廊、三区、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一核、四带、三区”农业发展空间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全力保障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四县农产品主产区农业发展空间。开展静宁县中部、庄浪县东部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华亭市中东部、泾河川、崆峒区东北塬区、崇信县北部、灵台县中北部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治提升重点区的保护建设。立足平凉市农业资源优势,坚持跨县区、整流域推进肉牛养殖、果菜栽培、小杂粮种植三大主导产业,深入挖掘马铃薯、中药材等区域特色产业潜力,打造形成“一核、四带、三区”的农业发展空间格局,构建农业发展格局。
构筑“一心六极、三轴三区”的城乡发展空间体系。规划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市域均衡发展格局。构建中心城区(崆峒镇、四十里铺镇、柳湖镇)为中心,由静宁、华亭、泾川、崇信、灵台、庄浪县城组成的区域发展极核,以静—崆—泾文化生态城镇发展轴、静—庄—华—灵特色资源城镇综合发展轴和天—平—庆城镇互动发展轴为三条轴线,以平凉都市区(崆峒区、华亭市和崇信县)、丝路文明与现代资源特色城镇发展区(泾川县和灵台县)和特色农业资源型城镇发展区(静宁县和庄浪县)为三大区域的城乡发展空间。
(二)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1.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依据平凉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环境管控单元。以划定的分区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区域重点环境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对每个管控单元提出管控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坚持保护优先,以“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为整合目标,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明确自然保护地类型,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绿盾”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各类重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健全自然保护地基本信息库,实施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完善科教研设施、应急防灾设施、基础设施等体系。
2.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力度
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市境主要河流、沟道等河湖划界立桩,有序开展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动建立范围清晰、权属明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统筹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河湖岸线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加快推进重点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和岸线边界线,严格落实河湖岸线分区管控要求。加强岸线管控能力建设,优化岸线监管体系,完善岸线利用项目台账,持续优化河湖视频监控质量,提升河湖岸线管理水平。
统筹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治理。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塬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泾河、葫芦河、汭河、黑河、水洛河、庄浪河、达溪河等7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颉河、大芦河、小芦河等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纽带,重点实施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项目、华亭市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黄河流域平凉市崇信县汭河水源涵养及生态保护、庄浪县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静宁县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干支流结合、水岸同治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河湖整体面貌。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打造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为全市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加强河湖岸线监管整治。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以县域为单元定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巡查督办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推行动态台账式管理,建立易堆存垃圾等重点区域清单,加强日常巡河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彻底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日常联合集中执法机制,确定水域岸线管护、河流排污管护、河道采砂管理等巡查内容,明确巡查监管主体和问题处置流程,细化河流日常巡查内容和频次,加大对各类非法侵占黄河及支流水域岸线、违法设障及拖欠水资源费等涉水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规范各项涉水活动,对违法违规以及严重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水生态环境安全的岸线利用项目进行逐步搬迁或清退,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及时督促清理河道砂石、废弃堆体,覆平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道原貌,保障行洪安全。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实施生物多样性的本底调查与评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立足区域实际,积极开展六盘山—子午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平凉市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科学评估全市生物多样性状况,为提升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监管能力提供基础数据。加强黄河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监测与评估。开展辖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充分依托现有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构建生态监测网络。鼓励建立有地域特点并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性物种清单,开展长期监测和周期性调查。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大平凉红牛品种选育、“庄薯”系列种薯培育、苹果矮化苗木繁育。加快国家级平凉红牛种质培育中心、静宁苹果种苗科技创新中心、庄浪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中心、华亭中药材种质培育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种业龙头企业。加大八眉猪、静原鸡、中华鳖等本地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力度,提高农业品种源头创新供给能力。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信息共享。加大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生物群类监测设施建设力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观测网络建立,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建设野生动植物监测节点,建设农作物资源数据库,依托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种质资源交流和共享,充分发挥种质资源潜在价值。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严防重大疫情疫病传入和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和饲料等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市级协调机制,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加强农田、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落实阻截防控措施。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引入属地管理。构建外来物种风险评价和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三)环境质量改善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污染防治,巩固细颗粒物治理成效,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制定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纳入监管和考核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治理,包括控制区域协同、控制时段协同、减排措施协同,政策协同、部门协同等;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协同治理工作,制定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精细化协同管控方案。依托排污许可证落实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修、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治理,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监管到位。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材料替代,加强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理。针对存在问题的油品存储、机械加工、汽修等企业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推动其他涉气污染物防治,全力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开展重点氨排放源排查,逐步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加大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
推动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强化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重点涉气污染源监管,建立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清单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力度,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重点企业脱硫除尘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严格控制烟气排放满足最新标准限值。推动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陶瓷、煤化工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污染深度治理,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实施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进一步推进华亭市、崇信县、灵台县等县(市)域内煤矿企业储煤场环保升级改造。
加强面源污染综合管控。严格落实《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六个百分之百”“三个必须”管控措施,加强对建筑、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扬尘治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行“黑名单”管理。加强渣土车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不遮挡覆盖和带泥车辆,确保运输车辆遮盖密闭,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严控道路运输扬尘,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落实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和全天候保洁要求,加大道路清洗、洗扫频次,建立日常清扫保洁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加强禁烧垃圾、秸秆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和网格化包抓机制,严防严控焚烧垃圾落叶、农作物秸秆和荒草行为。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城市建成区大、中型餐饮经营企业应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格燃放审批,加大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禁放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私自燃放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管控工作;开展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建立管理清单。
强化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继续做好高排放柴油货车治理淘汰工作,严格执行新车标准和环保装置检验,提高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依托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加快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汽车。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国家油品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三油并轨”成效,强化加油站管理,清除、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完成全市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监测治理工作,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等,减少城市交通污染。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建设、机动车入户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及监督抽测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新动态、新技术、新政策、新标准,定期对基层机动车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持续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助力机动车排放闭环管理模式高效运作。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按照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现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预警预报。采暖季节,对水泥、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实现规划期内重污染天数比例持续降低或保持稳定,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2.实施水污染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保障泾河、葫芦河水质稳定达标。以泾河、葫芦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提高平凉、华亭、静宁、崇信、庄浪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崇信县工业集中区铜城片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步伐,泾川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程进度。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形成河流入河排污口详细清单,明确排污口监管行业责任。充分利用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对排污口进行分类登记、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系统治理。依法确定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落实行政审批及监管工作。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结果作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加大入河排污口的执法监管及日常巡查检查,坚决查处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私设排污口直排和偷排行为。
保障重点河流生态基流。积极与国家、省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生态水指标,保障泾河重点河流基本生态基流。实施泾河、葫芦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推动平凉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补充生态用水项目,完善配套中水管网建设。建立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政策激励机制,拓宽再生水循环利用途径,优化流域水资源利用结构,在工业生产、城区绿化、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场地抑尘等方面优先使用城市中水,逐步提高城市中水利用率。
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和评估。开展平凉市重点流域水生态摸底调查和监测评估,推进重点河流水生态管控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主要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巩固前期水环境治理效果,恢复湿地面积,全面恢复河流生态功能。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以国家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河道的控源截污、沿线管网敷设、设施提标改造、垃圾收集、生态修复、数字监管等工程建设。加强平凉中心城区“八沟一河”日常巡查检查,巩固治理成效。规划期内保持平凉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建成区河道长制久清,严防出现黑臭水体反弹。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以城市近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切实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严格管控土壤污染源头。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与地下水隐患排查、自行检测等,并依法有序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控涉镉等重金属企业、铅锌矿等工矿企业土壤污染,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举报及公开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修复。根据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加大退化、撂荒、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探索实施农田生态修复种植,指导农民通过生物除草、除虫、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监测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逐步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潜在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以化工园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加强重点污染源防渗措施的落实与监管执法。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
4.坚持源头控制,营造宁静舒适环境
推进规划源头管理。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明确规划设计要求。
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业领域突出噪声问题。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控。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
5.坚持“三化”原则,推进“无废平凉”建设
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中心城区环卫体系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面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和配套餐厨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及相关设施。严格控制“白色垃圾”,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逐步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加快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保障物品重复利用和废物回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提高危固废物处置水平。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加强产废企业管理,严格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运输和处置,严防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积极拓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以崆峒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持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确保已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范稳定运行。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逐步向农村地区拓展。鼓励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严把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完善危废处理技术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危废处理项目建设固(危)废物接收、分析鉴别、储存管理、预处理、终端处置、臭气处理、自动化处置、在线监测系统,配套改造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设施,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城乡环境治理
1.积极建设城区生态环保设施
统筹城区建设项目布局。设立近期和远期目标,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项目,解决城乡建设衔接问题。深入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强回迁安置工作部署,大力消除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现状,改造和建成供水、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增强城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按照“连通片区、补齐短板、提升档次”思路,坚持市政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同步推进,加大市区、县城、重点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污、排洪管网配套设施和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形成规范有序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健全覆盖城乡的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域闭环处理体系。强化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进,全面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重点区域、乡镇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示范试点,有序推进智能化、信息化的垃圾分类投放和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完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整体推进老旧居住区改造。深入推进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持续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推动城市更新。完善城镇生态圈、街区生态园,创建环境整洁、安全健康、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绿色居住社区,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消防、安防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加强气、尘、恶臭等污染源严控严管,确保城乡居民健康安全。提升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教育设施。
2.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补齐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短板,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乡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乡乡通国省道、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道路全部硬化。推进“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防灾减灾体系,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白龙江引水、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崆峒水库除险加固、灵台新集水库等重点水源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努力构建丰枯相济、空间互补、配置均衡、保障有力的水网格局,加快农村供水水源补充、冻管改造、水质提升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健全农房建设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坚持边查边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3年内完成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农村建设标准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清洁取暖,促进农村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支持整县域开展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工程建设。
3.推动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推进未整改完成的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加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4.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
以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入推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因地制宜建设符合平凉山水特色的“海绵城市”。新建区域推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成区结合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海绵化改造,积极开展海绵型城区、海绵型社区、海绵型单位等创建。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化绿地和水体布局,减少不透水地面面积,逐步恢复自然水文循环。控制地表径流污染,引导雨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绵城市建设新思路。统筹生态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建设思路,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从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系统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造“会呼吸”的城市。
5.加快和美乡村建设
实施“美丽平凉·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推广全域生态旅游、生态文明小康村、美丽乡村等模式,每年建成不少于60个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民居美化、环境净化的美丽宜居村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应改尽改,行政村清洁村庄实现全覆盖。统筹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等设施,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防止较大面积黑臭水体返臭,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全面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积极探索引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场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管护,完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管护。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加强固沟保塬水土保持治理。大力实施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巩固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实施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塬面保护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沟头防护、植树造林、新建梯田,配套排水工程等。
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工程。继续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高全市绿化覆盖率。重点实施崆峒区、灵台县、崇信县等县(市、区)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等国土绿化项目。
加大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加强对现有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管,明确保护与治理的责任、目标和任务。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实行矿山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重点实施华亭市煤矿开采引起的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水土环境污染和崆峒、庄浪、静宁矿山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问题整治修复,开展采矿集中区矿区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加强崆峒、泾川石油勘探开采场地的生态修复和治理,积极开展矿区废弃地复垦,建立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复垦土地使用权,鼓励各方力量开展矿区土地复垦,大力提升矿区土地复垦率。
(六)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提高生态风险管控能力。加快落实平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国家和省上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职责,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各项制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定期更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涉及污染的地块严格实施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计划,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涉及污染地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提出相应对策与防控措施。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块的环境监管。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平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平政办发〔2022〕82号),探索建立属地为主、区域协调、相互支援的核安全应急体系,建立核应急资源大数据管理系统,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完善国控、省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机制,推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独立的辐射环境监管机构,提升辐射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发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不同行业核与辐射监测能力与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辐射许可程序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加大核与辐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专业业务培训,加强放射源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和电磁辐射设备设施日常监管,强化退役矿、地质勘探设施、矿尾矿(渣)库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推进市级层面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责任;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企业备案系统,加快企业预案过筛;提升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能力,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液氨制冷剂替换低毒低害制冷剂。严密防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重点企业与道路运输的风险管控,加快开展泾河流域涉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施工场地油品贮存等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崆峒区、泾川县分散试采油井的区域风险防控体系和预案。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强化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完成国家、省上下达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和工艺,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涉重金属企业的监测体系,推进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改造。加强静宁、庄浪等县(市、区)尾矿库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编制“一库一策” 环境风险防控方案。
重视新污染物监测与防治。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环境监测。评估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设新污染物监测监控试点。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健全饮用水源地风险管控。开展饮用水源地风险源调查,建立本底数据库。健全水源地风险防控设施,继续严格规划控制和项目准入。针对平凉饮用水环境健康风险问题,逐步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夯实环境健康基础。选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试点,探索建设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和提升示范区。加快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开展污染源、风险源排查,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等修复试点工作。
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国家和省级环境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完善平凉市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形成环境应急工作合力。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化工园区涉有毒有害气体等重点防范领域,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完善“一河一策”水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专项预案,建立跨区域、流域应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全市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专业应急队伍、风险防范制度等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水平。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水平。理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综合执法、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扎实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企业主管人员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科技辅助手段,全面运用移动执法、无人机等环境监管新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应急活动车辆、执法设备等配套装备。
(七)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协同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探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高效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需求。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敏感区适应能力。
扎实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全力推进达峰行动,统筹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对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提出节能降碳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目标,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到峰值。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重点行业分配实施方案,落实配额分配与管理。积极完善管理协调机制,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任务,鼓励县(市、区)开发储备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
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电力行业持续实施燃煤电厂绿色升级改造。水泥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品。煤化工行业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低碳集约化利用。持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控制煤炭开采甲烷排放,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和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推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统性整体性生态保护与治理要求,全面提升森林、农田等自然空间碳汇能力。组织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造林补贴、国土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森林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稳步增强森林碳汇能力,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增强农田保育与碳汇能力,鼓励和引导当地农牧民多举措改良耕地土壤,提升农田土壤有机碳储量,推动畜禽粪尿、厩肥等作为农田有机肥施用,探索秸秆还田、多种绿肥等方式,多条途径增加农作物固碳能力。
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韧性。全面提升城市韧性,推动城市水资源供应、城市森林建设、城市人居健康、城市灾害防治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不断提升。加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防洪防涝设施、能源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设施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建设,强化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与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救援机制完善,推动全市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及相关的社会经济和安全健康风险。在城市规划阶段不断倡导和引入绿色低碳规划理念,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的影响,增强城乡气候韧性,积极探索应对城市热岛效应、城市内涝等气候灾害的基础设施建设策略,提高城市水电能供应、通信体系、园林绿化、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在极端天气下的平稳安全运行。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推进建设绿色工业体系
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资源优势、区位条件以及产业基础,立足不同县域发展定位,引导各县(市、区)错位分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动区域间产业差异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全力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崆峒区依托石灰石、白云岩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绿色建材、钙基新材料、金属镁冶炼及精深加工特色产业集群。华亭市依托煤炭、陶土资源优势,加快延伸煤基化工新材料、煤基精细化学品、煤电冶、建材陶瓷产业链条,着力培育现代煤化工、陶瓷建材特色产业集群。泾川县依托农业特色产业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纺织等轻工产业集群。崇信县依托煤炭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绿色纸品包装、食品加工特色产业集群。灵台县依托煤炭资源和中医药品牌优势,重点发展煤电、煤化工、医药制造特色产业集群。庄浪县依托农业特色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医药产业集群。静宁县依托农产品品牌优势,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包装印刷等轻工特色产业集群。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开展摸排、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全力加快“两高”项目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产能减量替代政策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违规建设、运行。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目标,紧抓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按照“稳步扩煤、加快转电、突破化工”的思路,加快华亭矿区扩容提质、灵台矿区整装开发,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分批次实施重点矿井建设项目,提高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快现有中小型煤矿的改造提升,发展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的先进产能,保障煤炭长期稳定供应。引导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能耗不达标、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有序退出。加快现有煤矿、选煤厂“三化”改造步伐,提高原煤入选比重,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构建“原煤—洗选—型煤及洁净煤”产业链条,形成以精煤、洁净煤生产为主的煤炭产业集群。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在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等环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采用先进环保理念和技术装备,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加大电力外送,实施陇电入鲁工程,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发挥煤电机组的托底保障作用,按照供电煤耗和超低排放先进标准,加快火电企业技术改造,降低煤炭消耗,力争现役机组发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以下。拓展提升煤化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精细化工和终端应用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打造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清洁火电、现代煤化工、资源循环利用4条产业链,推动煤炭开发向创新高效转型、煤炭利用向燃料原料并重转型、煤炭消费向多元低碳转型、煤基化学品向全产业链高端化学品延伸,实现煤炭资源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推进煤电“三改联动”,实施平凉电厂技改和崇信电厂供热改造,完成15对矿井技术和安全生产改造。建成海螺水泥超低排放、祁连山水泥节能降碳、新世纪建材环保石灰窑等绿色转型项目,新建海绵城市研发产品、活性石灰、轻质陶瓷装饰板材等延链补链项目,支持小微建材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加速提升绿色建材产业链“含绿量”“含新量”。
做大做强绿色制造产业。依托现有装备制造基础优势,做大做强绿色制造产业。依托现有装备制造基础优势,以平凉工业园区和华亭市、崇信县为重点,围绕培育环保节能、矿用机械、电工电气、智能终端产品制造4大产业集群,重点实施平凉智能终端产业园三期、四期项目建设、虹光公司智能输配电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红峰公司文丘里式疏水阀研发及生产项目、甘肃润能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甘肃陇轨轮源年产50万吨高铁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国源智能电气设备新能源风电零部件基地项目。加快技术创新和引进吸收,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建设,重点支持重大成套装备、通用和专用设备及核心部件、基础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研发制造及应用,努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知名品牌,涌现出一批创力、规模与品牌位居省内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要求,紧紧依托石灰石、煤矸石、粉煤灰、陶土等资源优势,加大资源综合利用,采取先进适用技术,突出节能节材绿色环保,大力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和钢结构产品,加快传统建材行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海创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固(危)废项目,全面提升平凉市建材产业的区域核心竞争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持续开展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以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集中区)能源进行替代,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整治,限期达标改造。进一步开展水泥、建材、煤业、火电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问题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问题清单,确保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双达标”。依法关停改造后仍不达标的企业。
(二)加快建成现代生态农业体系
探索推行生态高效循环种养模式。抢抓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创建黄河流域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制定实施全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不断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进粮畜果菜一体化高效生态区域循环农业发展,加快建设平凉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核心示范区,西部葫芦河流域、东部泾汭河流域、中部关山林缘带3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整市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创建,逐步构建“县域大循环、区域中循环、主体小循环”的发展格局。全市基本形成“全链条、全循环,无公害、无污染,高质量、高效益”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发展体系。
巩固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依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符合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要求及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回收处理体系。逐步建立起了“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健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和改造升级,新建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以“畜—沼—果(菜)”“畜—肥+”等循环利用为方向,探索“种养结合、农牧互促”的循环畜牧业发展之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总量。加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以机械化粉碎还田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多途径利用。
严格落实化肥农药总量控制。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巩固“一控两减四基本”成效,鼓励有机环保农药替代,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等项目,提高氮肥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通过合理密植、清洁田园、合理修剪等措施减少病虫害发生,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农药,综合应用诱虫灯、悬挂诱芯、粘虫板等绿色措施,降低使用频次和用量,有效控制农药对环境的污染。
(三)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产业化方面的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担保,实施绿色金融与信贷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投入,着力构建财政、金融、民间资本等多种资金参与生态产业的发展格局。
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崆峒山游客中心、白水镇马莲村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74个。坚持龙头带动,推动崆峒山大景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与省公航旅旅游战略合作,以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促进景城一体化建设。牢牢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为抓手,打造以道源文化、大云寺佛文化、西王母文化、皇甫谧文化、公刘文化、梯田文化、红色文化、石窟文化等为代表的平凉黄河文化标识体系,以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界石铺等为代表的黄河文化地理标识体系,打造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平凉地标,统筹推进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类功能区建设,着力培育文化产业聚集区和文旅消费聚集区。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创建和“样板村”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兴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标志性景区和精品项目。深化农旅与农林业融合,创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2个,农旅融合示范区15个以上,发展生态康养旅游和森林小镇旅居业态。围绕“一源四乡”名片,积极宣传推介平凉最美乡村。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构建物流枢纽网络,统筹推进区域物流枢纽和物流节点建设,积极融入“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加强区内外枢纽互联,畅通骨干物流通道,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构建全区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持续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城乡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完善快递物流布局,提升快递服务效率,构建高效的全区电商同城配送体系构架。进一步提升物流末端配送效率,健全区、乡(镇)、村三级配送网点,提升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引导邮政快递公司和本地物流企业联合组建三级物流配送企业,推行分级分类配送,推动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配送模式,推动城市区域配送中心与农村配送网络一体化。提升城乡配送服务平台数字化、信息化水平,高效匹配车源、货源、公共仓和服务信息等资源,实现运力共享、包装共享和标准化运输,推动建设绿色物流枢纽,引导企业创新开展绿色低碳物流服务。
(四)探索培育生态产业
推进EOD模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模式),指导部分县区谋划申报EOD项目,探索建立EOD 模式项目库。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用平凉市优良的生态基底吸引产业和人口,并实现区域整体溢价增值,以此反哺环保产业,将产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结合,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巩固拓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美丽幸福河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系列政策,严格项目节能准入和审查,杜绝“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型开发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挖掘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空间。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低碳矿业发展、压覆矿产开发、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其中通过压覆矿产开发、塌陷区治理释放土地1.1万亩、煤炭资源1.4亿吨,努力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五)优化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化工产业低碳化发展路径,强化源头减碳、公用工程减碳和工艺过程减碳,加大对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示范,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以新能源发电为基础,探索大比例利用绿色电力的可行性,采用电驱替代汽驱等方式降低煤化工过程的间接碳排放,加快新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降低煤化工工艺过程直接碳排放,实现“厂内碳中和”。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实现二氧化碳原料化利用。重点实施 5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60 万吨/年甲醇、20 万吨/年聚丙烯等煤化工延链补链转型升级项目。
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深入推进尾矿渣、冶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煤电固废等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重点是对冶炼渣、冶金尘泥、化工废渣、尾矿渣、废石、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产生量大、难利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加大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力度,推广有色金属冶炼废渣提取高值组分及整体利用,推进利用脱硫石膏制备高强石膏粉、高档装饰建材等高附加值产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余热余压回收、中水回用、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化改造工程,促进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和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支持原生、共生稀贵金属矿物的综合提取及高效分离提纯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推广应用难采选矿、低品位矿选矿和富集技术,提升废弃物等资源回收分选回用和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边部开拓,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有效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对新建项目加强能耗“双控”目标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能效准入标准,建立项目能评科学审批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项目,提升绿色低碳数据中心、5G 网络等新基建项目能效水平。严控高碳能源消费。进一步优化燃煤热电布局,积极应对跨区域集聚提升等产业布局调整,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高效发展清洁煤电,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实施低效企业整治出清和低效园区整合提升行动,完成“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进一步压减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能源行业清洁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用能效率不断提高。
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做好重大项目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提高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质量;对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全面保障,不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
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多渠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积极衔接争取新一轮庄浪、静宁两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加强与省内补充耕地指标富余市、县的衔接沟通,合理引导县(市、区)政府在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补充。修复腾退更多土地,推进复垦复绿土地使用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补充,以及建设用地交易。
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确权和“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地”的原则,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全面掌握图斑的实际情况,精准摸排撂荒地底数,建立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工作台账。根据村情实际,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推行引导农户复耕一批、规模流转一批、项目改造一批、委托代管一批、集体助耕一批“五个一批”整治措施,科学施策统筹推进撂荒地专项整治。
促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动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不断完善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流域水资源利用结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行业节水,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推进社会各领域、各行业节水。对照国家鼓励类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引导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动非常规水资源配置利用,减少新鲜用水量。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倡导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倡导绿色交通。鼓励居民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辅助,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融个体交通(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为一体的协调发展城市客运交通体系,积极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方式向集约化公共交通方式转移,促使城市客运出行结构趋于合理,逐步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普及节水节能器具。积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马桶、节水水龙头、节水喷头等新型低水耗器具。积极推动节能改造。鼓励居民家用电器、家庭照明多采用节能产品。平凉市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普及节能灯具或半导体灯照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如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等日常高能耗用品,必须全部换装节能电器,电器能耗至少达到国家低能耗二级标准。
引导绿色理性消费。广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倡导选择绿色产品,反对奢侈消费和过度消费,自觉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逐步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倡导酒店宾馆、餐厅等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逐渐降低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
优化城市绿地公园体系。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海绵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以公园绿地为中心,以街巷道路为骨架,以单位小区为支点,着力打造城区绿色景观,持续增加城市广度和厚度,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加快建设见林显绿露水、生态宜居宜游、特色魅力独具的森林城市。街巷道路绿化坚持改造与提升相结合、美化与靓化相结合、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对城区现有街巷、广场、花坛开展大补植、大提升,对城中闲置地、废弃地、边角地、棚户改造区高标准开展植绿造景,不断扩大绿地规模,拓展绿色空间。公园绿地建设要加快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建设分布均衡的公园体系,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单位小区绿化围绕打造生态园林式单位小区,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立体挂绿、造景增绿等方法,不断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绿色建材产业链。充分发挥石灰石、陶土资源优势,结合煤电产业等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立足市内及周边建筑市场需求,持续推进全市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确立海螺水泥、新世纪建材、鼎元建材、兴盛矿业、新世纪房地产5家绿色建材产业链链主企业,积极带动水泥、石灰产业、装配式建材、水泥制品、固废循环利用等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全链条绿色建材工业体系,打造区域绿色建材产业新优势。到 2030 年底,全市绿色建材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供给模式基本形成;建筑施工企业晋等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全产业链应用模式基本建立。
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优先采用可循环利用及高强耐久材料、节水器具、节能产品等,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结构保温一体化板等,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提升平凉市绿色建筑工程品质。制定绿色建材应用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中的应用。培育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应用。鼓励在建筑中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产品,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开展技术研发和特色经营,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构建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完善地方文化传承保护体系。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觉,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农耕文化、西王母始祖文化、古成纪伏羲文化、皇甫谧针灸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遗产和崆峒道源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和转化利用,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实施乡村文化生态重塑行动,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城镇、美丽平凉·宜居乡村等建设为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精神和内涵,保护传承各具特色的民居、民宿原生形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国“道文化”源于道法自然的朴素世界观是最为重要的中国古典哲学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和“魂”,对中国社会发展、历史演进、民族交融、百业荣兴,乃至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产生着极为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崆峒“道源文化”守一处和的问道精髓讲求人与自然是整体关联的,具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蕴。深入挖掘和合理开发崆峒山道源文化,突出厚重道源文化与优美景观特色,做好“道”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融合大文章,打造展示“问道崆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平凉典范。
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抓手,依托平凉与天水共有的伏羲文化,以成纪古城遗迹为核心,与天水伏羲文化旅游产品形成竞合关系,挖掘、开发、研究、宣传伏羲文化,弘扬伏羲的创造精神,共同构筑伏羲文化产品体系,为提升文化自信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使中华始祖文化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和辐射力,增强海内外华人的文化认同感,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化教育。强化党政机关生态文化培训。主要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内涵、重大意义、重点领域、主要任务等内容,依托理论学习小组、民主生活会、党校、专家解读及参观交流等渠道定期进行生态文明培训。将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化,把生态文明纳入党政干部教育、考核、竞职的内容,引导各级干部树立“绿色GDP”观念和生态文明政绩观,逐步扩大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始终维持在100%。
构建校园生态文化教育体系。将生态文化纳入对教师的业务培训,积极申报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先进个人荣誉。通过对教师进行“生态文明理念与常识”专题辅导,参加生态文明报告讲座和到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先进院校进行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教师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开展生态文化的渗入式教育研究。打造专业过硬的生态文明宣教志愿辅导员队伍,不定期开展生态文明进校园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活动情况及效果,引导学生从身边事做起,宣传和鼓励实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普遍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积极开展生态文化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宣传日,举办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演讲和征文比赛等活动,组织学生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公益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安全法律法规。将博物馆、污水处理厂、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作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切实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加深青少年对生态文明的兴趣和理解,从而“以小手带大手”,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积极开拓环境教育新领域,探索生态教育新路径,构建教育新生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校园和省级绿色学校等荣誉,让生态文明扎根于每一位学生心中,实现教育质量的高位提升与学校可持续发展。
丰富农村生态文化教育。推广农村生态文化知识传播。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大学生下基层、生态文明知识下乡、完善村级文化设施等各项举措,加强对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态文化教育和培训,引导树立“靠山养山、靠水养水”、注重生态效益的农村发展观。结合生态文明知识制定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关心生态环境质量,选择保水、节能、循环利用等绿色生活方式,学习了解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技术,鼓励村民自发设立民俗文化宣传员,生态环保监督员等,形成推动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骨干力量。
(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推进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开展企业生态文化教育。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生态文化培训交流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将生态价值观、生态技术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促进企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生态理念的认识,提升相应的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企业生态文明“六个一”活动。到2030 年,规模以上企业生态文明“六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积极建立绿色企业文化,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 环境体系认证,完善企业综合环境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决策、设计、采购、生产、运输、服务等全过程的绿色运行管理模式,打造绿色品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建立生态责任的绩效评价指标,制定生态会计和环境会计制度,建立起能耗、水耗、土地占用和污染物排放等关键指标组成的企业生态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企业环保奖惩机制。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参与机制与志愿者队伍,鼓励员工投身参与企业的生态转型。进行企业生态形象设计,树立特色生态形象,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环境治理责任主体的能动性。
重视社区生态文化建设。加强社区生态文化建设。以创建生态社区为契机建设社区生态文化,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制定相应规划,广泛邀请居民建言献策,参与共建。采用发放环保手册、开辟报纸专栏、举办社区生态文化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培育文明向上的社区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态型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与伦理道德规范。提倡培养优良的社区人际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敬互让、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和谐的人际关系,开展社区明星家庭评选活动,给予明星家庭一定奖励,激发居民绿色生活的积极性。
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编写低碳生活家庭行为手册,系统介绍家庭生活中减少碳排放和实现低碳生活的方法,在家用电器、家庭照明、用水用气、适度装修、垃圾分类、旧物利用、饮食方式、交通出行等方面,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节能减排减碳工作。提倡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购买有中国环境标志和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标志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多重包装。鼓励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境监督、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及“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
(五)持续完善生态文化传播体系
拓展生态文化传播方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宣传生态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网络等多元媒介传播生态文化,建立并推广微博、微信、抖音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报纸杂志上开辟生态文明栏目,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计划、主要成果等信息,综合运用即时新闻、民生故事、精彩图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向公众推送低碳、绿色生活小常识,扩大生态文化宣传的覆盖面。
利用广告宣传生态文化。在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公共交通工具、工地围挡等典型地点,新设或者利用已有广告牌、LED 屏及展板等设施,播放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向本地居民及游客宣传生态文化。加强与企业合作,在消耗量大的购物袋、免费发放的宣传单、日历背面及旅游景点门票等打印生态文化宣传标语。
在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中体现生态文化元素。制作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短片,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进行传播。通过民间征集、比赛等方式设计生态文化相关的卡通形象或者吉祥物,并在公共活动中予以展示或者发放,加深公众对平凉市生态文化的印象。
积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宣传生态文化。举办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各类报告讲座、知识竞赛、诗歌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提高生态文化宣传的趣味性。创作以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和践行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节目,通过歌舞、曲艺、戏剧、器乐等多种艺术形式予以展示,塑造生态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积极面向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组织健步走、义务植树、生态宣传等户外公益活动,丰富活动内涵,突出现代健康、绿色生态的生活理念。
打造一支生态文化传播队伍。培育生态文化传播骨干力量。挖掘、培育出一批具备良好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的文化传播员,建立起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形成生态文化宣传团队,鼓励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让绿色平凉、文化平凉的理念深入人心。探索通过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或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拓宽民间环保团体获取资金的渠道,通过促进民间环保团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技术部门开展培训交流,提高民间环保组织的专业服务水平,帮助民间环保团体提升服务层次,更好发挥其作用。
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21〕32号),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保护、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减缓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优化产业布局,指导项目环境准入,降低环境风险。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的强制性保护,保障和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
持续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着力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评与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能力。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构建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全链条无缝对接预防体系。开展规划环评的跟踪、督察,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者规划开展年度评估评议及后期再评估。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完善林长制、河湖长制。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围绕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运行规范、权责明晰、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政令畅通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督导各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抓实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全力防范森林草原火灾,抓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建立“林草、公安、检察”协作联动机制,形成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处置高效、共同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新格局,推行林草公安联合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林长制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推动林草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发现—上报—核实—交办—整改—反馈—考核”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水域管理无缝对接、问题处置协同高效。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制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方式,持续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河湖管理工作落实见效。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加大对河湖生态保护的监督力度。
(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各类资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从严控制协议出让,调整矿业权出让审批权限,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建立有偿使用信息公开和服务制度。
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探索构建更为完善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管体系,落实生态保护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定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核算、报告与审核办法,建设主要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数据报送平台和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加快建立用能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对用能权配额的发放、持有、转让、注销、结转等进行统一管理。督促重点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搭建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报表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出台平凉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标准,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机制,鼓励培育区域性生态产品价值第三方评估机构。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持续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统修复和管理制度。理顺管理机制,破解生态系统“破碎化”管理问题,探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塬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管理,提高生态系统管理绩效。将所有生态系统类型和要素,纳入生态管理体系,按照生态格局安全和生态服务功能最优的原则,统筹设计区域生态保护格局。积极构建从塬到川生态监管体系,从水源涵养、生态服务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河湖岸线保护等方面,统筹制定全市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生态保护策略以及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结合平凉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制度。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依据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准确认定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保环境侵权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赔偿。继续完善平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监督,全面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和费用赔偿工作,防止“只赔偿、不修复”或者“只修复、不赔偿”。
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平凉市贯彻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上下游市县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健全饮用水源和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现场检查+绩效评估”方式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切实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区的生态补偿资金。持续优化与污染排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出境水水质、森林质量、生态公益林、湿地、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探索自然生态资源外部性补偿分类梯度计价机制,持续拓展生态资源溢价增值收益。
(五)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扩大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规范和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全面推进大气、水等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逐月公布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公开的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监督企业按照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完善环境保护信息网站,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
强化政府环境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全覆盖,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市场监管等领域设置“信用门槛”。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倡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完善城市绿色生活方式评价指标体系。
(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生态环境现代化监测体系。建立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提升PM2.5和O3协同监测、移动源排气监控、地下水环境监测和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水平。健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监测质量。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量值溯源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按照“属地为主、就近协同、资源共享、上下支援”原则,完善应急预警监测响应机制。
完善碳排放交易管理机制。落实重点单位碳排放报送制度,加强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管理和督查。根据国家、省上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建立全市配额分配管理机制,确定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积极参与全国电力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加强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落实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制度及配额履约制度,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具有平凉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优化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大气、污水、固废和土壤四大污染防治综合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实现与省级生态环境、住建、公安、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协同,政策、数据、技术互动,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有效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根据监管需求,扩大预警覆盖面,逐步接入环境信访、污染应急、环保督察和双随机等预警任务,同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预警,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由“粗放型”向“精准型”治理转变。
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现代化体系。健全绿色金融支撑,探索建立绿色基金和碳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有资本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生态工程,率先形成绿色金融全产业链示范。鼓励通过招商、银行业绿色信贷产品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崆峒区、华亭市、静宁县等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产业低碳转型升级、生态整治修复等方面创新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推动碳排放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增量扩面。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法制体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作用,适时制定修订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和索赔实践。积极开展其他地方性标准制定研究工作。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内容设计的基础上,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 5 大领域出发,平凉市计划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质量提升、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节约集约、节能减排降碳增效、城乡环境治理、生态文化宣传8大类120项重点工程,总投资376.06亿元(表2、具体见附表)。
表2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数量(个) | 总投资(万元) |
1 | 环境质量改善 | 34 | 853463.78 |
2 | 生态质量提升 | 22 | 361356.40 |
3 | 空间格局优化 | 4 | 202130 |
4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7 | 15110 |
5 | 城乡环境治理 | 27 | 250068.40 |
6 | 资源节约集约 | 13 | 175424 |
7 | 节能减排减碳增效 | 11 | 1903053 |
8 | 生态文化宣传 | 2 | 谋划中 |
总 计 | 120 | 3760605.58 |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环境效益
平凉市依据生态文明的理念,以生态优先作为立市之本,在企业、企业间和整个区域内整合各种资源,从物质集成、能量集成、技术集成、信息集成等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的最小化,严格落实“三线一单”,重视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显著好转,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大幅提高,届时可促进平凉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同时使平凉市黄河中上游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功能更加稳固,从而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效益
按照规划目标,全部规划项目投入运行后,将推动平凉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将实现集约化生产,提升全市的资源能源产出率,即以最少的土地、水和能源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还可以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及相关产业要素等资源能够达到充分共享,各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并大大提高整个产业的竞争力。到2025 年,全市能耗、排污、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及集约用地水平将优于甘肃省的平均水平。到2030 年,全市能耗、排污、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及集约用地水平将优于甘肃省的前列。
(三)社会效益
通过基础设施共享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完善,绿色出行和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大幅提高,可以极大地提升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生活,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同时促进所有受教育者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和普通市民生态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的显著提高,到2025 年,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达95%,到2030 年,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达99%。另一方面将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决策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生态化;有效推动平凉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有机地结合。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抽调人员组建市创建办,具体负责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各区、县(市)及乡镇(街道)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实行基层生态环保网格化管理,迅速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
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党政班子实绩考评等挂钩。健全完善领导带头督查、部门联合督查、代表委员视察监督、新闻媒体曝光监督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大监督格局。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资金统筹
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申请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体制,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探索经营性生态项目特许经营权制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市场化运作。
四、强化科技创新
建立并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积极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密切合作建立起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服务的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扩大科技使用交流渠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科学研究,鼓励科技创新,在引进外地科技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和应用,提高各个领域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推广和咨询活动,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五、加大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先行区的良好舆论氛围。有计划地开展各种技术讲座、培训,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各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开展中小学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扩大宣传范围,使全市内外了解规划实施的重要信息,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公众参与和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政务公开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卷调查制度,完善群众信访的办理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记者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环境状况公布工作,实施政务公开制度。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相关政策,采取项目引进、兼职引进、“候鸟式”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的人才。借助甘肃省生态环境科研研究院平凉分院建设契机,积极与省内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领域专家库,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出谋划策。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带头人、特别是中青年科技带头人的培养,打造一支生态文明建设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态文明建设专业队伍。
文件下载: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