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902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18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9〕81号
- 发布日期:2019-12-18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将市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的要求,对未纳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或者变相提供证明材料。本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省政府证明事项清单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坚决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真正做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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