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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22020007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1-24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9号
  • 发布日期:2022-01-24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的通知

  • 时间:2022-01-24 11:27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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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22〕9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予以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调度,全力推进,确保按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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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01-24 11:27

平政办发〔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22〕9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予以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调度,全力推进,确保按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