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便民提示

【医疗】关于核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的通告

  • 时间:2024-12-24 08:53
  • 来源: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核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的通告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60号)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对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申报两个慢病病种。

为了确保您正常享受待遇,请已备案三个及以上病种、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市本级职工,即日起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市医保中心经办窗口(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区3-136窗口)、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医保窗口办理核减变更手续,或就近在新生药店各门店办理病种核减登记手续。变更后,2024年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不变,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

2025年1月1日后在市医保中心窗口及定点医院医保窗口现场办理核减的,即时享受相应报销待遇;在药店登记核减信息的,市医保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减变更。

特此通告。

政策咨询电话:0933-8612665

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电话:0933-8234531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医疗】关于核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的通告
时间:2024-12-24 08:53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核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的通告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60号)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对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申报两个慢病病种。

为了确保您正常享受待遇,请已备案三个及以上病种、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市本级职工,即日起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市医保中心经办窗口(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区3-136窗口)、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医保窗口办理核减变更手续,或就近在新生药店各门店办理病种核减登记手续。变更后,2024年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不变,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

2025年1月1日后在市医保中心窗口及定点医院医保窗口现场办理核减的,即时享受相应报销待遇;在药店登记核减信息的,市医保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减变更。

特此通告。

政策咨询电话:0933-8612665

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电话:0933-8234531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20日